"当晚,在爸爸的酒友们逃向雨中的时候,我的情豆,发芽了。

    躺在小床上,我翻来覆去。

    我叫常书啊,书中自有颜如玉啊。现在啊,我的学习啊,那只能“哼哼哼”了,我的“颜如玉”啊,无论如何最起码,都要“哼哼”的响亮起来,哼哼哼!

    我的第一块“玉”是谁啊,长得啥样啊,哼哼哼,哼哼哼。

    我从小学一年级的同学,开始想,使劲儿地想,最后,想来想去,终于啊,我想起了我的第一块“玉”啊,哼哼哼,哼哼哼。

    我真正地发现,我喜欢的人是:张春华,也称张春芳。

    齐耳短发,皮肤较白,说话声音有点沙哑,牙齿长得吧,虽然很白,但却不整齐,不仅上牙不整齐,下牙也不整齐,唉!

    但是,挡不住我喜欢。虽然,我才四年级,快上五年级了,不对,应该是该上初中了,我留级了吗,算早熟吧,再者,我也有遗传的因素啊,我爸爸就是“情种”。

    看着胖乎乎地,不算太胖,不难堪,身材吧,在那个服装并不是得体的年代吧,看不清楚,但能看个轮廓,还行。

    我认定了,她就是我的第一个媳妇儿了。

    在妈妈把那些爸爸的酒友打走后,我也趁着夜幕,去了离桃花乡的街有二里路的张花园村。

    根据我的印象,我摸索到了张春华的家。

    她家虽然也有围墙,但都是那种土制的墙头,充其量也就是一米五左右吧,经过长时间的雨打风吹,以及鸡挠狗爬的,围墙也已经矮了很多。

    不要说拦我了,连一只小狗也拦不住啊。

    在滴滴叭叭的夏天的小雨中,我都没有用手,直接从雨水中一跃,就跳过了墙头了。

    当我“哼哼哼”地看着夜幕中的农家小院时,这时,我的左腿突然一疼,一只狗就站在了我的跟前,咬着了小腿,就是不撒嘴。

    我吓坏了,大哭着,开始踢打小狗了,“啊——啊——”

    此时,狗也开始疯狂地叫喊和撕咬我了,我拼命地快速地踢着他,就在我和狗处在僵持阶段,且它咬我,我踢它的时候,张春华的家人和邻居们都来了,把狗打跑了,并在疑惑和愧疚中,急忙把我送进了医院里。

    到了乡医院里,孙医生看后,非常心疼地说:“去县医院吧!”

    很快赶到医院的爸爸妈妈,找了乡里的吉普车,送我去了县医院。

    在我的“哼哼哼”中,县医院的医生给处理了狗咬的伤。

    左腿脚踝上面,被咬伤了,一块肉甚至要掉了;尤其是右脚的无名指,被咬掉了一节,残了,惨了。

    在县医院,我住了将近十天。

    狗也被张春华的爸爸打死了,我留下了伤疤,而且,这个被咬伤的地方,一直隐隐约约地疼了几年。

    我出院了,爸爸的酒友们又来了,带来了一些礼品,说是来看望我的,实际上,是嘴馋了。

    打着这种旗号喝酒,妈妈再生气也不好说什么了。

    喝酒开始了,又都是老天爷第二,自己第一了,海吹胡侃,五喷六拉。

    老胡笑着说:“大帅啊,张花啊,这个常书啊,哈哈哈,绝对是个情种,哈哈哈,比大帅厉害啊,哈哈哈,这么小,就会爬墙头了,哈哈哈。”

    老段笑着说:“大帅,你爬墙头的时候,咋没有被狗咬啊,哈哈哈,郭老三家的狗,比咬常书的狗大啊,哈哈哈。”

    爸爸偷看着妈妈,充满担忧地说:“唉,唉,别说啦,还想喝不,别说啦,等会儿,就恼了,咱就喝不成了,哈哈哈,来来来,胡子,干一个,嘿嘿嘿。”爸爸伸着头对老胡说。

    老胡还是偷看着妈妈,笑着说:“大帅啊,郭老三家的狗,为啥不要你啊,你只要说了,我就喝三杯,嘿嘿嘿。”

    爸爸偷看了妈妈一眼,看着她还在忙着,就探着身子对老胡说:“每次去的时候,我都给它带肉吃,嘿嘿嘿,喝吧,喝吧,嘿嘿嘿,三杯!”

    老胡笑着,指点着爸爸,很是干脆地喝了三杯酒。

    就在这时,妈妈带着神秘地微笑来了,看了一下爸爸和他的酒友们,他们感觉自己的做的很是神秘,也觉得妈妈不知道,就笑着看着我妈妈。

    妈妈走到老胡身边,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激灵了一下,诡异地笑着看着妈妈,妈妈趴在他耳边,眼珠子提溜提溜地看着其他人说:“老胡啊,你还喝啊,你不知道大帅的想法啊,啊!”

    老胡看了一下我爸爸,表情有点奇怪了,想站起来被我妈妈按住了,妈妈继续看着其他人对老胡说:“大帅啊,每次,去郭老三家之前,都是把他灌醉了才去的,你还喝啊,你们看看,你们一个个的,唉,整天的找大帅喝酒,我们大帅,是干啥的,生意经,每次,让你们这样白吃白喝的,你们也不想想可能吗,折本的买卖,谁干啊,唉,你个傻样,有啥自己想吧,你要是想喝醉,你就喝呗!”

    妈妈说完,冲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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