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里的郡六牧设置时间并不长,毕竟之前的环境如此差,就算是想养殖马匹,也不过是痴人说梦。

    但如今显然不同,人们生活安定,风沙已经很少,有很多百姓,都以养殖为生,而这个郡六牧显然也就不能省了。

    不过,虽然各个地方都设置了郡六牧,但毕竟和平三十年,而之前的国家和人们都与中原混居已久,所以,就是想要出战争,可能性也很小。

    因而,原本应属于朝廷的郡六牧,就这么归了地方,而当初又是因为王蟠毫的建议才设立的,因此这个地方就归了八皇子管辖,因而渚紫笋来这里,也算不得什么意外。

    当然,其中原因,也是自然而然的,和平时期养马,养好了无人说,养的不好,那就是把柄啊,正因为这样,曲径山才甘愿不要,这么鸡肋的地方,只要出问题,断然与政绩好无关。

    因而很显然,此时这个地方出事了,那就是王蟠毫的污点,所以宁松萝等人才没有半分犹豫就下了轿子。

    当然,作为玄门中人,宁松萝自然明白,这里的风沙不寻常,如果感觉的不错的话,应该是有阴魂作祟的,宁松萝本想就此收了就算了,但走到里面,竟发现不是这么简单。

    里面所有的马匹,都好似疯了一样,不停的鸣叫跳跃,要不是郡六牧的人发现的早,并及早做了措施,它们估计早就踪迹不见了。

    不过,这对于郡六牧的人来说,可真是个苦差,面对一群疯马,他们虽然个个都是马上好手,但个个挂了彩。

    而为首的苑令的头,更是被马踹的好似猪头一般了,但他依旧没倒下,而是淡定指挥,至于伤情,他好似浑然未觉一般,让人不禁心生钦佩。

    “快带紫笋去一边!”宁松萝连忙说道。

    当然,不用宁松萝嘱咐小校自然早已经那么做了,这里的情况,他是十分了解的,加之此时王妃的情况,他自然早就先一步行动了。

    所以,不等渚紫笋弄清楚怎么回事儿,就被安排进了安全之地,而仅仅相隔数丈,那里就风和日丽。

    如果不是亲见,简直不能相信,同一个郡六牧,竟同时有两种截然不同,而又不相互干扰的环境。

    再说宁松萝,则留在了原地,看着眼睛血红,已然失去冷静的马群,悄然烧了符水,让“锅盖儿”洒向马群。

    待约莫过了一盏茶的时间之后,马匹才逐渐安静,一匹匹骏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好似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回去!回去!”以苑令为首的官员,此时也顾不上身份,而是亲自化身马奴,将这一众马群赶回。

    “呼哧呼哧!”只有一匹老马没有动,而是一直鼻子里喷着热气,蹄子一次次的踢着地面,好似在朝着众人示威。

    不过,众人显然不以为然,而是径直从它身边走过,连看都不曾看它一眼。

    “呼哧呼哧!”老马怒了!

    它不顾一切,飞奔过去,对准为首的苑令,就是带着呼呼风声的一蹄子。

    但是,令它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它的蹄子竟穿过苑令落下,而那个已然被折腾的不是人形的苑令,也不过是打了一个寒颤而已。

    “嘶伶伶!”老马扬天长啸,瘦削已然掉了不少的毛的脊背对着宁松萝,莫名的让宁松萝感受到一股无法忽略的沧桑。

    说实在话,这匹马身材高大,骨架俊美,虽然宁松萝不懂马,但也看出它年轻的时候,应该是匹无双的骏马。

    自古以来英雄皆爱宝马良驹,宝刀宝剑。这些东西在寻常人看来,觉得是为了虚名跟面子。其实则不然,一把好的兵器跟一匹宝马对古代的武将来说都是有着巨大的作用的,有时候甚至说是性命攸关,尤其是战马。

    因而流传下来了一种说法,一匹好的战马在作战中发挥的作用可以抵得上几十名大将带来的效果。

    因为将士作战,通常身穿铠甲——这是保护自身的需要,但一身铠甲重量堪忧,一般十几斤甚至更高,因而会消耗大量的体力。

    再加上他们的兵器的分量,如果说是自身扛着的话,恐怕就会累的气喘吁吁,就不要急速前进上阵杀敌了,早先一步将自己累的够呛了。

    而战场之上,一般都是马上作战,而作战的话,一般就只有马上一个照面的功夫,而此时显然就体现出战马的好坏来了,好的战马反应迅速,和战士配合良好,反应的时间就会短。

    本身战场之上就是前一瞬还相互抵抗,而后一瞬就掉脑袋的事情,因而这个反应时间极其重要,很多时候胜负就在这一瞬间。

    因而,都说人们得了什么什么功勋,说句一点儿都不夸张的话,他胯下的战马,起码要得到其中的一半以上。

    传说,当年的中宗的长凫马,落进陷坑之后,还可以一跃而起,这要是换做别的马,那岂不是大邺不会实现统一?

    而此时面前的马,看身姿,依旧是矫健的;看神态,依旧是骄傲的;看模样,依旧是桀骜不驯的,其年少的时候,显然无愧“良驹”二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

乡捕相公乡道妻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书林文学只为原作者满江红叶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满江红叶并收藏乡捕相公乡道妻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