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县尉找回来了,你就立了首功,速速去吧,我相信你一定能将犬借来,别忘了拿件闫县尉常穿的衣服,最好是没洗过的对了,再买袋肉干”

    通传上马驰出一段路,还回头委屈地看着吴关。

    吴关犹如一个送倒霉儿子赶考的老父亲,目光里满是殷殷期盼,就差握拳给他加油了。

    送走通传,吴关抬眼看了下天。

    日头偏西,已是申时末,今晚要在荒野过夜了。

    一个时辰后,犬借来了。

    那是一条棕色的短毛犬,长脸儿,身形细长,四条肌肉发达的腿,一看就擅长奔跑。

    吴关蹲下身,抚摸着犬颈,又喂了它一块羊肉干。

    “干活了。”

    待犬咽下肉干,吴关又拿过闫寸的衣服,放在它鼻下。

    犬闻着衣服,耳朵耸了耸,略一犹豫,向着树林跑去。

    吴关牵着犬绳,被它拽着跑了起来。

    你不后他发觉自己的伤脚要跟上这速度着实费劲,就将犬绳递给了一名跟上来的皂吏,自己回身上马,驱马跟了上去。

    进了林子,犬一路小跑,几乎没怎么犹豫停留。

    吴关想起闫寸身上有伤口,或许是伤药的味道浓郁,因此犬才追踪得如此确定?

    一刻后,犬驻了足。

    前方有人。

    是吴关带来的皂吏,他们正是在此处找到的刀鞘,因此正在围绕找到刀鞘的地方展开搜查。

    “有一些足迹,很新。”皂吏班头指着一处缓坡道:“看这里,这个足印很清晰。”

    “能确定去向吗?”吴关道:“刀鞘既在这里,无论是无意掉落,还是有心留下,闫县尉肯定来过这儿,问题是,之后他去了哪儿?”

    皂吏班头摇摇头,“腐叶太多,足迹不易留下,这可不好判断。”

    “得靠它了。”吴关又给犬喂了一块肉干,“看来借它是对的。”

    事实证明,人真的不能自夸,一夸就打脸。

    那犬绕着附近细细嗅了一番,竟不走了。

    吴关又给它闻了一次衣服。它依然不走,只沿原地转圈,转了一会儿,干脆卧下不动了,无论吴关如何拿肉干诱惑,它长脸一拉,那俾睨天下的神情仿佛在说“爷反正收工了,你们这些平凡的人类爱咋咋地吧。”

    啥情况啊?费半天劲将它借来,还耽误了两个时辰,结果它只将众人带到了已知的地方?

    吴关还真没法跟一畜生计较。

    有衙役建议道:“不如再往里走走,就算有人要藏在这林子里,肯定也是在更深的地方。”

    有人附和:“是啊是啊,这才哪儿到哪儿。”

    吴关知道没头苍蝇似的乱找一通绝不是好注意,但他已没了别的办法。

    他又抬眼看了天色,“走吧,搜到天黑咱们就出林子。”

    众人上马,一路呼喊着闫寸的名字。

    没有应答。

    一个时辰后,天光已完全暗了下来,吴关虽不甘心,但也知道在林子里过夜有着诸多凶险,只好下令退出树林。

    就在他张口准备呼喊时,犬突然吠了起来。

    紧接着,走到队伍最前的一名皂吏喊了一声。

    “前头好像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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