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的一声,一只奔跑中的兔子应声倒下,它的颈上不偏不倚地插着一支醒目的羽箭。

    墨枫小跑着跑了过去,熟练地拔出了羽箭,把兔子放进了背上的竹篓里。然后擦拭了箭头上的血迹,把箭放进了腰间的箭囊之中。

    一边向前走一边嘴里还小声嘟囔着:“今天运气还真是不好,净是些野鸡兔子之类的,连个大家伙都没有!”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山崖边,看着缓缓落下的余晖,墨枫放下了肩上的竹篓,一屁股坐了下来,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北方愣愣出神。

    两年之前,他还是叫冯默,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是历史书出版社的一个编辑。从出版社下班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被撞得惨不忍睹;然后灵魂穿越了,穿越到了沧澜大陆,灵魂附在了这个叫墨枫的奇葩身上。

    说起墨枫这个人,他不由得一阵唏嘘感叹。墨枫,幽州刺史墨言之子,生得一副好皮囊,有着人人羡慕无比的俊美容颜。自幼天资聪颖,深得墨言及其门客大剑师王越之真传,端的是文武双全。但是,天生胆子小,连一只老鼠在他面前“吱吱”的叫两声,他都会吓得浑身瑟瑟发抖,所学的本事根本得不到发挥,周围的人也只以为墨家出了一个只是长得好看,却百无一用的窝囊废。

    墨言遍请天下名医为其诊治,均束手无策。多年诊治无果,墨言也只得放弃。他认为以自己幽州刺史的身份,保得儿子一世平安是绰绰有余的。于是,日子也就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了。

    直至天启十五年,帝国黑山兵败,榆关被兽人攻陷,帝国军队在兽人面前如软弱的绵羊一般,毫无抵抗之力。很快,兽人兵锋很快便逼近了幽州治所北平城下。

    墨言自知以北平三千老弱残兵,绝无可能抵挡住兽人数十万的精锐大军,自己也必死无疑。于是便在兽人围城之前让王越带着墨枫逃出城去。王越在墨言的几番恳求之下,终于答应了墨言的请求。他带着墨枫去他的故乡,紫阳镇。而墨言,也在抵挡了兽人大军半月之后,战死北平。

    汉中,是通往益州的要地,而阳平关,更是汉中的咽喉。阳平关往东,都是一些富饶的大城镇,而往西,皆是一些散落贫穷的小村镇。紫阳镇,就是这阳平关西边最偏僻的一个村落。

    虽说是一座偏僻的小镇,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但背靠大山,村民们就靠山吃山了,生计也过得下去。村里人世世代代住在这里很多年了,也没有什么勾心斗角,民风也比较淳朴。

    由于王越的关系,他们很快在紫阳镇定居了下来。生活虽然不像以前在北平那般,可还过得去。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战争,墨枫在这里过的很安心。

    可是有一天,一只大虫不知什么缘故从山上跑了下来,竟把墨枫给吓死了。由此,他才可以鸠占鹊巢,占了墨枫的身体,成为了墨枫。

    当睁开眼的那一刻,他完全懵了,自己不是车祸死了吗,怎么会灵魂穿越变成另外一个人呢?

    等他还未回过神来之时,便看到了王越那张紧张而慈祥的脸庞。此时过往的记忆犹如胶片电影般在眼前回放,而后,他的心中就只有一个声音:我就是墨枫。于是他便以墨枫的身份在沧澜大陆这个地方继续延续着生命。

    就这样过了两年,他已经习惯了作为墨枫在沧澜大陆上生存下去。现在的他,已经把两世的记忆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

    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将他的思想拉了回来。只听见山脚下的村庄中有阵阵惨叫声响起,墨枫心里暗道一声:糟糕。他疯了似的往山下跑去,连竹篓都忘了拿。此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当他跑到村口时,见到的是一片狼藉,是遍地的尸体,昔日那个淳朴的小镇如今已经变成了尸山血海。

    墨枫眼角含着泪珠慌不择路地跑进了村里,他一具一具尸体翻找着,希望能找到一个幸存的人。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当和他朝夕相处的乡亲们如今都变成一具具冰冷的尸体躺在他面前时,他早已哭成了泪人。

    猎户赵大叔,那个教会他打猎的人;梅二婶的儿子小志,那个总是跟在他后面的小鼻涕虫;邻居赵大爷,那个每天和他下棋的人……

    终于,他在草垛堆上找到了王越。王越无力地躺在草垛上,胸口被刀砍了一条长长的伤口,不停地往外流着血,附近的草垛已经染成了鲜艳的红色。

    看着奄奄一息的王越,墨枫哭得更加厉害了。

    王越抬起手来,抚摸着墨枫的头说道:“我们失算了,本以为紫阳镇位置足够偏僻,无足轻重,能够在这边躲一辈子,可是竟然还是遭到了毒手。

    是鲜卑慕容家的狼骑,领军的是慕容迥,人数大概千人左右的样子。定是鲜卑胡进攻汉中了,要不然鲜卑慕容氏最精锐的骑兵不可能到这人迹罕至的地方。”

    王越艰难地喘了口气,又继续说道:“好了,别哭了,傻小子!人早晚有这样一天的,只是早晚而已。本来在北平之时我就应该死了,上天让我多活了两年,够了!两年之前我打算把你安置在这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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