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迟来的判决(3/4)
他今天在会议上的表现,苏明玉心中一片冰凉。指望他是不现实了,他现在自身难保,恐怕想的只是如何和她撇清关系。
那么,师父留下的其他“暗子”呢?除了老毛(她并不知道老毛已变节),师父是否还安排了其他人?她该如何在不惊动孙副总乃至叶晨的情况下,去确认和联系?
或者......从叶晨本人入手?这个念头让她感到一阵荒谬和无力。她连他到底有多少钱,钱从哪来,下一步想干什么都一无所知,如何去“入手”?
一杯酒很快见底,思绪却依然如同乱麻。窗外,夜色已完全降临,城市的灯光璀璨如星河,却照不进她心底那片冰冷的黑暗。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疲惫,不是身体的劳累,而是那种信念被击碎,前路被堵死,所有努力似乎
都成了徒劳的深重无力感。
公寓的寂静,此刻不再是庇护所,而像一口巨大的、透明的棺材,将她与外界隔离开来,同时也将她所有的焦虑、恐惧和不甘,无限放大、回荡。
她需要更清晰的思路,更决绝的行动,哪怕只是一线渺茫的希望。但此刻,酒精和现实的沉重,让她的大脑如同灌了铅。她滑坐到冰冷的地板上,背靠着冰冷的玻璃窗,将脸埋进膝盖。
先睡一觉吧。她对自己说。也许明天醒来,混乱的思绪会清晰一些,也许......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
尽管她自己都知道,这希望渺茫得可怜。但除了等待和思考,此刻的她,似乎什么也做不了了。猎人的网已经收紧,而猎物能做的,似乎只剩下在网中,静静地感受那逐渐勒紧的窒息……………
就在苏明玉被众诚内部风暴裹挟,困在公寓中苦思对策的这段时间里,苏家另一条线??关于苏大强的案件??也终于尘埃落定。
由于苏明玉自身麻烦缠身,无暇他顾,跟进父亲案情的担子,自然落在了刚刚回国,工作相对(至少时间上)能自主安排的苏明哲身上。
他与律师彭海保持着密切联系,在焦虑与些许麻木的等待中,度过了一周又一周。
终于,在一个星期前,判决下来了。
不出叶晨所料,也印证了陈默律师最初的预判,更让彭海在辩护中使出了浑身解数?法院最终没有认定苏大强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判决书上的理由是:现有证据虽然能证明被告人苏大强在被害人赵美兰发病后,其行为(未及时拨打120,采取不当方式送医等)存在明显不当,严重违背了作为配偶的救助义务,且该不当行为与延误救治存在关联。
但是,综合全案证据,尚不足以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证明被告人在主观上具有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也无法确切证明其“应当预见”死亡结果必然发生却因“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即
刑法意义上的“过失”)。
此外,考虑到被害人自身疾病的突发性与严重性,以及被告人年事已高,案发时认知能力与判断力可能受限(司法鉴定已确认其患有阿尔茨海默症,且处于影响认知的发病期)等因素,最终认定苏大强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
罪。
然而,这不代表苏大强可以安然回家。法院在刑事部分做出无罪判决的同时,在民事部分,严厉谴责了苏大强极不道德、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并判决其对赵美兰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金额需待遗产清算
后确定)。
更重要的是,鉴于其阿尔茨海默症的诊断及案发时表现出的认知与行为异常,且其目前无其他适格监护人,为保障其自身及社会安全,法院依据相关程序,裁定由相关机构(指定的专业看护机构)对其进行必要的监护和看
管。
换句话说,苏大强不用坐牢,但他也回不了家了。他将被送往一个专业的、封闭式的看护机构,在那里度过余生。这既是医学上的需要,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对其行为的一种“非刑罚性”的隔离与处置。
对这个结果,各方反应复杂。
苏明哲接到彭海电话时,长长地、复杂地松了一口气。不用面对父亲坐牢的耻辱,这让他心理上好受一些。
但将父亲送进“那种地方”,同样让他感到沉重和一丝难以言喻的悲哀。
他第一时间将消息告诉了尚在美国,始终悬着心的吴非,吴非在电话那头沉默良久,只说了句:
“至少......不用你回去照顾了,也算省心了。”这话现实得近乎冷酷,却也是实情。
彭海律师则感到一种混合着疲惫与“侥幸”的解脱。他成功完成了“脱罪”辩护(从刑事角度),算是保住了职业声誉。
但对于这样一个结果,他也并无多少成就感,只觉身心俱疲。他礼貌性地通知了苏明玉,电话那头的苏明玉只是“嗯”了一声,再无他话,似乎早已无暇或无心关注父亲的结局。
叶晨通过自己的渠道得知判决详情后,脸上没有任何意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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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师父留下的其他“暗子”呢?除了老毛(她并不知道老毛已变节),师父是否还安排了其他人?她该如何在不惊动孙副总乃至叶晨的情况下,去确认和联系?
或者......从叶晨本人入手?这个念头让她感到一阵荒谬和无力。她连他到底有多少钱,钱从哪来,下一步想干什么都一无所知,如何去“入手”?
一杯酒很快见底,思绪却依然如同乱麻。窗外,夜色已完全降临,城市的灯光璀璨如星河,却照不进她心底那片冰冷的黑暗。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疲惫,不是身体的劳累,而是那种信念被击碎,前路被堵死,所有努力似乎
都成了徒劳的深重无力感。
公寓的寂静,此刻不再是庇护所,而像一口巨大的、透明的棺材,将她与外界隔离开来,同时也将她所有的焦虑、恐惧和不甘,无限放大、回荡。
她需要更清晰的思路,更决绝的行动,哪怕只是一线渺茫的希望。但此刻,酒精和现实的沉重,让她的大脑如同灌了铅。她滑坐到冰冷的地板上,背靠着冰冷的玻璃窗,将脸埋进膝盖。
先睡一觉吧。她对自己说。也许明天醒来,混乱的思绪会清晰一些,也许......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
尽管她自己都知道,这希望渺茫得可怜。但除了等待和思考,此刻的她,似乎什么也做不了了。猎人的网已经收紧,而猎物能做的,似乎只剩下在网中,静静地感受那逐渐勒紧的窒息……………
就在苏明玉被众诚内部风暴裹挟,困在公寓中苦思对策的这段时间里,苏家另一条线??关于苏大强的案件??也终于尘埃落定。
由于苏明玉自身麻烦缠身,无暇他顾,跟进父亲案情的担子,自然落在了刚刚回国,工作相对(至少时间上)能自主安排的苏明哲身上。
他与律师彭海保持着密切联系,在焦虑与些许麻木的等待中,度过了一周又一周。
终于,在一个星期前,判决下来了。
不出叶晨所料,也印证了陈默律师最初的预判,更让彭海在辩护中使出了浑身解数?法院最终没有认定苏大强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判决书上的理由是:现有证据虽然能证明被告人苏大强在被害人赵美兰发病后,其行为(未及时拨打120,采取不当方式送医等)存在明显不当,严重违背了作为配偶的救助义务,且该不当行为与延误救治存在关联。
但是,综合全案证据,尚不足以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证明被告人在主观上具有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也无法确切证明其“应当预见”死亡结果必然发生却因“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即
刑法意义上的“过失”)。
此外,考虑到被害人自身疾病的突发性与严重性,以及被告人年事已高,案发时认知能力与判断力可能受限(司法鉴定已确认其患有阿尔茨海默症,且处于影响认知的发病期)等因素,最终认定苏大强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
罪。
然而,这不代表苏大强可以安然回家。法院在刑事部分做出无罪判决的同时,在民事部分,严厉谴责了苏大强极不道德、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并判决其对赵美兰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金额需待遗产清算
后确定)。
更重要的是,鉴于其阿尔茨海默症的诊断及案发时表现出的认知与行为异常,且其目前无其他适格监护人,为保障其自身及社会安全,法院依据相关程序,裁定由相关机构(指定的专业看护机构)对其进行必要的监护和看
管。
换句话说,苏大强不用坐牢,但他也回不了家了。他将被送往一个专业的、封闭式的看护机构,在那里度过余生。这既是医学上的需要,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对其行为的一种“非刑罚性”的隔离与处置。
对这个结果,各方反应复杂。
苏明哲接到彭海电话时,长长地、复杂地松了一口气。不用面对父亲坐牢的耻辱,这让他心理上好受一些。
但将父亲送进“那种地方”,同样让他感到沉重和一丝难以言喻的悲哀。
他第一时间将消息告诉了尚在美国,始终悬着心的吴非,吴非在电话那头沉默良久,只说了句:
“至少......不用你回去照顾了,也算省心了。”这话现实得近乎冷酷,却也是实情。
彭海律师则感到一种混合着疲惫与“侥幸”的解脱。他成功完成了“脱罪”辩护(从刑事角度),算是保住了职业声誉。
但对于这样一个结果,他也并无多少成就感,只觉身心俱疲。他礼貌性地通知了苏明玉,电话那头的苏明玉只是“嗯”了一声,再无他话,似乎早已无暇或无心关注父亲的结局。
叶晨通过自己的渠道得知判决详情后,脸上没有任何意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