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里处,预估主力明晨抵达。

    石头坐在堡墙上没有下去。山风越来越冷,他把羊皮大氅裹紧了些,缩在垛口后面数星星。戈壁的星星又大又亮,一颗一颗密密麻麻地挤在天幕上,偶尔有一颗流星从东边划向西边。

    他想起他爹赵铁山。爹活着的时候,每逢大战前夜总是一个人在营帐外坐到很晚。他小时候问爹在想啥,爹说啥也没想。现在他坐在这里忽然明白了——不是什么都不想,是不能让自己想太多。明天的事明天再说,今晚的星星今晚看完。

    “赵将军。”一个亲兵的声音把他从回忆里拽了出来,“斥候新消息——轮台拿下了。”

    石头霍然坐直:“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傍晚。大帅亲自督战,用火油烧了轮台的东城门,马骏将军带人冲进去,只打了不到一个时辰就破了城。守城的敌军死了三百多,剩下全部投降。”亲兵顿了顿,语气里带着自豪,“轮台那边说,大帅拿下轮台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派快马来鸣沙堡问情况。”

    石头沉默片刻,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那小子果然比自己快。虽然自己兵不血刃就拿下了鸣沙堡,但李继业破轮台只用了一天。正面对攻城,一个时辰,这个速度放在整个大胤的军史上都得单独写一笔。

    “去,把这好消息传下去,让兄弟们都知道。”石头吩咐道,“再给大帅回个信——鸣沙堡已下,明日迎战大食援军。守住之后,请大帅喝酒。”

    亲兵领命而去,脚步轻快得像只羚羊。

    石头重新靠在垛口上,望着山下的黑暗。夜色浓得化不开,远处的戈壁像一片黑色的海。

    大食援军明早就到。他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一会儿。

    黎明来得很快。

    天色刚翻鱼肚白,山下的戈壁上就出现了黑压压的队列。大食人的援军,三千精兵,由一位名叫哈米德的大食副将统领。队伍的阵型严密,骑兵在前,步兵居中,炮兵在后,行军节奏不疾不徐,显示出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

    哈米德骑在一匹高大的阿拉伯马上,抬头望向鸣沙堡。堡墙上的旗帜换了——从大食的星月旗变成了黑色的苍狼旗。他的脸色瞬间变得极为难看。

    “哈桑这个废物。”副官在一旁恨恨地骂道。

    “骂废物解决不了问题。”哈米德拿起千里镜扫视堡墙,“城防完整,火炮还在,守军...人数看不清,但应该不多。”他收起千里镜,眼中闪过一丝冷厉,“准备攻城。谁第一个登上堡墙,赏黄金千两。”

    大食军的传令鼓擂响了。三千人按照攻城阵型散开,炮兵抢先占据了一处低缓的坡地,架起六门轻型炮,开始向堡墙轰击。第一轮炮弹砸在坚硬的石壁上,碎石纷飞,弹坑浅浅的,没有伤到墙体的筋骨。第二轮炮口抬高了一点,炮弹从墙头呼啸而过,砸中了一间石屋的屋顶,瓦片碎裂的脆响像一串爆豆。

    石头趴在垛口后面,压下身子数着炮弹的落点。他在心里默默算好了距离和频率,忽然起身举起令旗一挥:“放!”

    十二门火炮同时开火。炮弹撕开空气,带着尖锐的啸叫砸进大食军的冲锋队列。一炮落在步卒密集处,碎肢和断刀在空中翻滚;又一炮打在炮兵阵地前方不到十步,弹片削掉了一名炮手的耳朵。哈米德的士兵虽然有攻城经验,但从未见过如此猛烈的炮火。鸣沙堡地势本来就高,火炮从上往下打,射程和威力都比平地强出一截。

    大食人的冲锋势头被炮火压得一顿一顿的。哈米德的副官急得满头大汗:“将军,炮火太猛了,地面冲锋伤亡太大!”

    哈米德咬着嘴唇,盯着那面黑色的苍狼旗看了许久,忽然下令:“收兵。”

    “将军?”

    “我说收兵。”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轻,“鸣沙堡居高临下,咱们的重炮全在轮台方向,带出来的全是轻炮。强攻等于填人命。”

    收兵的号角在戈壁上响起。大食军丢下两百多具尸体,缓缓退出火炮射程。石头从垛口后面探出半个身子,看着他们退到十里外的一处绿洲驻扎下来,脸上的表情说不上高兴也说不上失望。

    “他们还会来。”李武在一旁说,“人还在,心就不死。”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没有再说话。

    轮台城内,李继业站在刚修好一半的东城门下,身上的戎装还是城破那天穿的那一套。黑袍下摆溅了几点泥浆,领口解开了两粒扣子,露出里面贴身的软甲。城墙豁口处,工匠们正在用新烧的城砖填补缺口,锤凿声此起彼伏,空气中飘着石灰和新土的气味。

    刘英从龟兹回来了,不但带回了龟兹王的归附表,还带来了十六个西域部落的联名书信。信上写得很直白——只要大胤能保证商路安全,西域各部愿永为藩属。没有一句虚文客套,大概是因为这些年在夹缝里求生的日子过够了,不想再等了。

    李继业看完书信,对刘英说了两个字:“做得好。”

    刘英没有得意。他跟西域打了半辈子交道,深知这些部落的归附从来都不只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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