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安全第2部分。(18/20)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4.事故。
4.1事故:
是指违背意志,失去控制,不希望有的意外事件。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财产损失。
4.2 事故隐患。
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3事故的特性。
危险性,意外性,紧急性。
危险性
是指任何事故都会有一定程度上给个人、企业、社会带来身体、经济、社会效益方面的损失和危险。他威胁企业的生存和影响社会的稳定。
意外性。
事故往往发生在人们意想不到的地点和时刻。
紧急性。
不少事故从发生到结束速度很快,允许组织和个人反映作出反应的时间很短,这就要求各组织在平时要研究、了解、预防、对策,届时做出正确的决策,尽量降低事故的损失。
4.4事故发生的4个阶段。
孕育、成长、爆发、持续。
事故的孕育阶段。
由事故的基本原因所致,如社会历史原因,技术教育原因,设备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存在缺陷,先天潜伏的危险性。
它不一定成为事故,需要诱发因素。
这一阶段是消灭事故最好时机,可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事故的成长阶段。
由于人或物的安全状态,加上管理上的失误或缺陷,促使事故隐患的增长,系统危险性增大,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这一阶段事故危险性已有征兆,一旦被激发因素作用,将发生事故。
老师举例说,比如说一台变压器,发现油不合格了,经过分析变压器内部有打火的现象,只要把打火的缺陷处理完成,变压器不会发生事故的。
事故的爆发阶段。
这一阶段必然会对人或物造成伤害或损失,事故发生已不可避免,具有意外性和紧急性的特点,事故损失跟偶然因素有关。
事故的持续阶段。
事故造成后果依然存在的阶段,持续时间越长,造成的危害就越大。要消除后果,需要花费较大的力量。
4.5事故构成要素。
人、物、环境、管理。
人的要素。
人在生产过程中忽视和违反安全规程,误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物的要素。
设备,仪器工具,原料,燃料等生产资料不安全状态。
环境要素。
自然环境、生产环境,社会环境对人的精神情绪和生理状态影响,从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上的要素。
由于管理上缺陷或失误,可导致技术设计缺陷,对操作者不良教育,劳动组织不合理,缺乏现场的合理指挥,没有严格有效执行安全标准规范等。
4.6人生事故分类。
记录事故:员工受伤,但伤情轻微,未造成停工或停工不到一个工作日事故。
未遂事故: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
轻伤事故:
员工伤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构不成重伤的。
重伤事故:
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等于或大于105天的失能损害。
死亡事故:
一般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10~20个人的事故。
特别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0人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
4.7事故的因果连锁。
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
事故发生时,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
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陷造成的。
人的缺陷是由于不良社会环境诱发或由于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4.8构成事故五个因素。
遗传及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可能造成事故。如固执、轻视、动作快、简单思维等。
人的缺点:人都有缺点,如过敏、神经质、少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曾经引起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
事故:是由于物件、物质、人或放射线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伤或可能受到伤害,出乎意外的、失去控制的事件。